
新《办法》中要求启用全国统一规范格式的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,由普通A4纸质版改为统一印制,标题为烫金字体,使备案凭证更加规范化。新《办法》正式实施后,该局第一时间与济南市审批局食药卫健处沟通采购新证的相关事宜,及时购买,确保医疗器械在市场上有效流通。与修订前相比,新《办法》还更新了审批标准、精简材料,对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,提升了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。
接下来,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落实新政要求,优化营商环境,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,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。